我們於2010年11月在河東區長征樓買了公產房一套,交接的時候對於水費問題,曾經查過,當時有水,而且到農行查也沒有欠費,可是最近卻改成收費了,還說水費有欠費,而且是裝表以前欠的。
對此我們十分生氣,為何欠費還按水表,按了水表為何欠費查不出來,我為何要承擔這些費用,自來水公司不作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房屋買賣後,應當及時辦理自來水過戶手續,以避免可能產生的各種糾紛矛盾。目前您提出的水費問題,建議您與自來水公司協商解決。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並祝您生活愉快,萬事如意!
市水務局辦公室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