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長好.
我是吳咀村的.兩年前交的房子到現在也沒給.合同.現在村裡要求拆房.房子一拆我們手裡連個評證嘟沒有.請問區長.村裡這樣做.合法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9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吳咀房屋拆遷工作從2009年9月起,凡簽訂協議被拆遷戶,協議整理完整發放臨時過渡費(租房費),按照協議雙方約定進行房屋拆遷,協議審核完成後發放。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