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其中有一方是獨生子女的,什麼時候可以批二胎,還有受第一胎的年齡限制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計生委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計生委答復如下:
依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之規定,夫妻雙方或者女方為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經批准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應當與生育第一個子女間隔四年以上,但以下情況除外:
(一)女方年滿二十八周歲;
(二)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
(三)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