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關於公積金貸款額度及年限有兩個問題想諮詢一下:
1,個人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時有一條是“不超過個人賬戶餘額的十倍”,則如果首次公積金貸款一段時間後賬戶餘額無變化甚至有所增加,那麼還能否使用這個餘額計算二次貸款的貸款額度?
2,關於購買二手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在貸款年限計算方面咱們的政策是什麼,最高貸款年限和房齡是什麼關系?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首先,關於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您需要在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後五個工作日再次進行申請。關於貸款額度是根據還貸能力、房屋價格、貸款最高限額、住房公積金餘額倍數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餘額倍數是指公積金賬戶餘額的十倍。第二,購私產房最長的貸款年限為二十年。更多問題請您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