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況是:男方是外地戶口,女方為本地市內六區戶口(已在天津落戶10年以上)
請問:
1.結婚後男方能否把戶口遷入天津?需要什麼條件
2.我們能否在津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手續呢?
3.如果男方戶口未落戶天津,要是有了子女可否落在女方的天津戶口下?
煩請您給予詳細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9月2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