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委領導:
我是武清區高一藍印生家長,今年在辦理學籍過程中,感到現在的過程繁瑣,給家長制造了重重障礙:現在藍印生開學即到天津來上學了,在原籍並不入學和上課,現在要求在原籍取得學籍後纔能纔能遷移過來,一方面佔用了當地的學籍指標,另一方面,不在原籍上學,卻要求在原籍學校注冊學籍,於情於理都講不通。
既然學生已經參加考試取得天津的錄取通知書,或者具有原籍高中入學資格,為什麼不能直接到天津來注冊學籍?
希望盡快落實取消這些莫名其妙的規定,給學生家長多些方便。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9月22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組織區教育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區教育局現答復如下:
1、如果您的學生參加了天津市中考並被高中校錄取,那麼學籍將自然生成。
2、如果您是在原籍參加的中考,在取得了原籍高中入學資格後參加了武清的藍印安置考試,因安置考試並不能生成學籍,因此需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學生只有在原籍取得高中學籍後再將學籍轉入天津相應高中就讀。
如您還有疑問,可向區教育局普教科諮詢,電話:82171091,8217109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