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各位領導好:
我想問一下50年期限的住宅用地可以辦理藍印嗎?
有關土地使用性質變更後使用年限如何計算的問題.
位於和平區的和平時光項目(又稱宜天花園),據我了解,開發商於1996年取得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商業用地.但於2006年改變為住宅用地.但售樓處說,買房者的使用年限仍從1996年算起,期滿後續期還是續50年.該項目銷售許可證注明房子的用途是住宅,可以辦理藍印嗎?
煩請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1年9月1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公安局和平分局進行核查辦理。您諮詢的和平時光項目(宜天花園)辦理藍印問題,我局戶政中心民警已答復您,按規定應是70年產權的住宅房屋方可辦理藍印戶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