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長您好!
我是河北區養魚池路澤園公寓的住戶,今年河北區環金安居建設有限公司所建的四棟高層和兩棟四層帶坡屋頂的建築嚴重遮擋我們所住樓房的陽光,找到開發商不予理睬,告到河北區法院不予受理,又先後找過河北和天津市信訪辦、河北區政法委等部門,都在推來推去不予解決,難道在我們的社會中就沒有人主持公道了嗎,希望市長在百忙之中過問一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將盡快組織有關部門對您的問題進行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民:
您的留言已收悉,經核實相關情況如下:
您所提到的新建項目為“匯旺家園”定向安置房項目。該項目由河北區規劃分局於2010年7月核發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許可證審批過程中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施工圖紙進行了嚴格審查。且該項目在總平面設計方案階段,由建設單位委托天津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對新建高層建築所涉及的被遮擋客體范圍內的居住類建築進行了日照分析。新建多層建築對於北向建築的間距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定的要求,對建築間距進行了嚴格核定,符合規劃審批的要求。
以上是對您所提出相關問題的回復,並感謝您對天津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天津市規劃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