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乾部技術職稱平定下來後,不及時兌現工資,而且下了一個文件,規定必須考試通過國家一級建造師或者年滿40周歲纔可以兌現工資。我於2010年評定為副高,而且到2011年3月10日已滿40周歲。卻不給兌現工資。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9月16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組織區交通局進行了認真調查。
交通局現回復如下:
交通局新的領導班子非常重視此事,近期將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屆時將給予明確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