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03年畢業通過單位引進在天津市內落戶成常駐戶口,原來是寶坻戶口,戶口落在親戚家裡(由於單位沒有集體戶口)。今年由於親戚家要遷移戶口,因為我不是直系親屬不能連我的一起遷移。請問,我的戶口該怎麼纔能遷移出來放在市內別的親戚(也不是直系親屬)家裡?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9月1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