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只有天津市有供熱的熱能損耗補償費?別的城市為什麼沒有?這樣做是不是強買強賣?
胡文權市民: 您好。由於供熱的特殊性、復雜性,單獨的一個用熱戶都是供熱系統的組成部分,停熱對整個系統的運行工況是有影響的,還會影響到相鄰其他用熱戶的用熱效果。暫停供熱期間用熱戶應當交納熱能損耗補償費,這在我國北方采暖地區部分城市已基本得到認同並開始實行,已實行的城市包括哈爾濱、大連、沈陽等。
其主要理由是:熱具有傳導性,盡管對某一個用熱戶暫停了供熱,但從供熱系統整體情況看,這部分能耗並不會完全節省下來,房屋建築的公共部位仍會消耗熱能,相鄰用熱戶的熱量還會自然傳導到該用戶,同時整個供熱系統的水、電、人工、折舊等其他費用也不會因少數用熱戶的減少而同比降低,這些費用一般要佔到供熱總成本的40%以上。因此,暫停供熱的用熱戶應該交納一定的費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