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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經歷了較長的職業空白期,大部分全職太太重返職場前都會進行相應的培訓。資料圖片
8月12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簡稱《婚姻法》新司解,坊間熱議持續升溫。新司解中涉及的“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後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等內容,讓女網友認爲自己應享有的保障受到了威脅。
《婚姻法》新司解下的財產分割和孩子生育,要求女性作出更多的思考。要求男方提供房產,意味着離婚後自己不能分一杯羹,女性是不是該爲房子出錢出力、共同奮鬥?當夫家步步進逼,要求在職業上升期生育孩子,女性該怎麼抉擇?
“安全感不能依賴別人,只能由自己給予”,“昔日枕邊人,也有可能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不少女性網友表示,在婚姻中,既要在感情上信任對方,也要在權益上爲自己多留個心眼,“經濟獨立纔有話語權”。網上調查顯示,60.5%的女性表示會自己買房,九成女性傾向於走出家庭、追求自強自立。情感類專家龔海燕認爲,基於女性在婚姻中安全感逐漸消失的趨勢,未來或將出現全職太太變少、職場女性增多的現象。
總之,婚姻的圍城也許脆弱而充滿風險,“叢林法則”下的職場也是如此現實,無論是婚姻還是職場,女性與男性的博弈無處不在。新形勢下的女性職場生態正在產生微妙的變化,不再安於現狀,經濟獨立的訴求催生了更多女強人“潛力股”。
網友“我黑無語”在論壇發帖稱,自己和妻子2008年結婚,後來因爲有了小孩,就換了一個大點的二手房,當時價值70萬元。自己父母出了60萬元,然後向女方父母借了10萬元,在辦房產證時,寫明自己父母佔80%,自己則和老婆各佔10%。現在新司解出來後,妻子就鬧着說要增加比例。不僅如此,妻子而且還鬧着要把婚前的一套房子加上她的名字。自己不知道要怎麼辦纔好,加名字父母不同意,不加名字妻子不同意。
“現在覺得《婚姻法》新司解都快成爲《房產法》的分支了”,新司解頒佈之後,是要愛情還是房子的論題引起了廣泛討論。在網絡上,一些未婚女性發貼揚言“不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就不結婚”,而已婚女性同樣指出“不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就離婚”。
第十條“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被指“樂了地產商,愁了丈母孃”。新司解出臺後,部分丈母孃面對準女婿的提親時,不提房子只提彩禮。而第七條“婚後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也引發了網絡男女的口水仗,大多數女性網友卻認爲作爲婚姻中相對弱勢的一方,女性原本具有的權益被剝奪,婚姻中的不安全感將爆棚。
在這場安身之處的爭奪戰中,究竟應該要房子還是要愛情,女性在婚姻生活中面臨艱難的抉擇。自己買房確是個保險辦法,但是買房子說到底就是經濟問題,有足夠的錢就可以去買房了。女性一方面更加渴望依賴父母,另一方面更是會努力使自己變強大,變身職場達人。
在世界500強公司工作的陳小姐,今年馬上就30歲了,她表示,只有好好工作,爭取到更多的晉升機會,並不斷地提高自己,來實現經濟上的獨立自由然後纔是婚姻的自主,只有自己的纔是最安全的。“我有回去公司總部工作的機會,原先覺得出國要跟男友分開,異國戀失敗的太多,我總有點猶豫”,她說,現在沒什麼好糾結的了,先抓住自己職業生涯的重要機遇,提升自己的經濟實力。“在廣州買房需要很大的勇氣,我要掙錢,”至於感情,“是自己的總歸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勉強也沒有幸福,一切隨緣,我只有選擇相信自己也相信他”。
走出家庭的掙扎
全職太太成最危險職業?
結婚前陳女士從事財務工作,五年前,她與一位有房有車的外地男子結婚後成了全職太太,相繼生了兩個女兒,但老公卻有了婚外戀。現在陳女士感到進退兩難,因爲在做全職太太期間,除了丈夫每個月給的生活費,她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如果不離婚,她很難忍受丈夫婚外情的行爲;但如果離婚,她既沒有工作,房子也是婚前老公按揭所購,並不屬於自己。
在《婚姻法》新司解頒佈後,許多像陳女士這樣的全職太太們頓時有了危機感,更有網友將全職太太稱爲“最危險的職業”。
有網友在天涯發帖,她剛剛結婚不久,考慮到雙方年紀大了照顧不了寶寶,所以結婚後做全職太太,管家管兒子。當時她認爲女人畢生的事業就是家庭,什麼女強人有什麼用呀,連個家都管不好,賺再多錢也沒有幸福。可是《婚姻法》新司解的出臺讓她不想做全職太太了,“還是要重新回到職場,那些事業成功的女性,至少還有一份工傍身。”
全職太太紛紛走出家庭、走進職場,掀起了求職熱潮,但是全職太太由於脫離太久,再入職場已經不太適應,從目前的就業形勢來看,全職太太並不容易找工作,在工作技能,工作能力上和同期求職者有一定的差距。
對於經歷了較長職業空白期的全職太太來說,無論是專業技能還是社交視野的不足都有可能成爲妨礙職場發展的阻力。專家認爲,對於脫離職場兩年以上的全職太太來說,很有必要在入職前參加一些培訓或者研討會等,來完成知識更新,補足知識斷層。同時這對自信心不足的人來說,也是一個充實自信的過程。
記者走訪廣州多個培訓機構發現,以前都是在職白領青睞的培訓項目,現在有很多全職太太來報名上課,比如商務英語等。某培訓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因爲英語屬於“幾天不用就忘光的”,所以來充電的人很多,“有些全職太太以前甚至是廣外英語專業畢業的,現在想求職做回自己專業的工作,當然要加緊上課。”
“生”與“升”的糾結
直接考驗女性人生取向
國際貿易專業畢業的Cherry在廣州某中型外貿公司的辦公室負責行政事務,辛辛苦苦幹了4年,近期高層終於表露出要升她爲行政主管的意願。這本是件值得高興的事,可不久後,30歲的Cherry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一家人全陷入了矛盾當中。她愁的不是奶粉錢,而是產後能否回到原有崗位,能否享受沒有縮水的資源或權利。“老公當然希望我生啦,但是升職肯定就泡湯了”,Cherry無奈地表示。
記者在廣州幾個熱門求職論壇上發現,Cherry的遭遇並非個案。很多已婚未育女性表示,與“未婚未育”、“已婚已育”相比,已婚未育女性簡直成了求職“困難戶”。與此同時,《婚姻法》新司解的頒佈,令許多有不出去工作,安安心心在家準備生孩子,然後相夫教子想法的女性打消了這個念頭。
第九條規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爲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女性有決定是否生育的權利,但是男方如果持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離婚。有網友發貼稱,自己是個“丁克”族,3年前結婚的時候,丈夫也表示同意。但隨着丈夫邁入30歲的門檻,夫家開始步步緊逼,丈夫也開始動搖,是否要將“丁克”進行到底。她本人則覺得很迷茫,因爲近年工作勤奮,業績出色,公司已經初步決定將她升爲地區銷售主管,這也需要她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無論從工作還是個人意願上來說,她都不想生;如果不生,與夫家關係鬧僵,最近丈夫屢屢跟她探討生子的問題,話不投機已經陷入冷戰,這樣下去,婚姻生活也無法維持,如果丈夫以不生孩子提出離婚,自己面臨很不利的局面,而她很珍惜這段感情和婚姻。
面對生與升的問題,職場女性應該如何抉擇呢?專家指出,面對求職困境,已婚未育女性最重要的還是要增強自己的競爭能力;其次如果近兩年有育兒的計劃,女性最好不要辭職跳槽,可以在工作了多年的單位生完孩子再考慮跳槽,因爲單位對服務多年的老員工比較能夠理解。最後,在應聘過程中不要因爲“已婚未育”會遭到拒絕,就隱瞞真相以求得工作,因爲一旦謊言被揭穿,企業會懷疑你的人品,這隻會降低求職的成功率。此外,“丁克”一族不但要夫妻雙方達成共識,還要取得雙方家長的認可,這樣就能避免日後產生摩擦和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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