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為進一步健全本市社會保障制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水平,從今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由每月150元調整為180元。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費標准調整為,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由每月60元調整為70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由每月70元調整為8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由每月80元調整為90元。調整後的新標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1-4月增加的待遇,將隨5月份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一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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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