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省人,曾在天津工作,並獲得天津市集體戶口。後考取了中國人民大學的研究生,戶口隨遷到了北京,後來我在天津購買了住房,明年畢業後我想繼續落戶到天津,請問可以通過什麼渠道辦理?
學校那邊答復說,由於你來京前是集體戶口,如果沒有在津就業,不能將戶口打回天津。是這樣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1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