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月薪雙休的公司員工。我想諮詢下我們公司之前是每天中午休息一個小時現在改成每天休息一個半小時了,但是周末需要去公司補兩個半小時的班,請問這樣的做法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嗎?因為中午經常會有很多的事情即使休息的時候可能領導也會安排一些緊急的工作,但是周六還是必須到崗。如果請假按照半天扣工資,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公司的霸王條款,到底副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名稱:天津三卓韓一塑膠有限公司。如果不合理也不合法能否煩請領導幫忙決絕。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8月15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如下:經調查,該公司只有辦公室人員由原來的每天中午一個小時,改成每天休息一個半小時。當時因辦公室提出,中午休息時間短得不到充分休息。後經工會討論,決議辦公室職工周一到周五中午每天休息一個半小時,每周多休息2.5調整到周六上午補齊2.5小時。該公司辦公室人員執行的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度,此種做法不存在問題。
您反映的“周六因事請假,抵扣半天工資”已責令企業調整為:周六因事請假,抵扣實際工時工資,即2.5小時工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