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導:
我是中鐵十三局職工,原工作地為中鐵十三局第五工程公司(公積金一直正常繳納至2011年4月),今年4月份到中鐵十三局電務工程公司工作(公司注冊地在天津,4月份至今的公積金由電務處繳納),請問我在長春的公積金能否轉移到天津來?若不能需要如何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可以接收異地轉移至本市的公積金: 1.由您在本市的單位在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管理部為您辦理開戶手續。2.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您出具繳存證明。3.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管理部為您提供所在建設銀行轉帳帳號。4.外地(農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款項劃轉至本市。5.單位為您辦理補繳手續。(轉入後需按轉出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並加蓋公章或業務章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