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您好:我是天津市紅橋區新紅路銀杏公寓的居民,我小區正在進行入戶暖氣改造,我想提得建議是:這種改造其實是為居民著想的好事,但是現在操作的方式方法有很大問題,造成了不少居民的誤解,因為改造會對居民家的裝修造成很大的影響,走得都是明管非常破壞裝修,我覺得應該本著自願的原則,不要用『不改造就停止供暖』這種威脅式的宣傳,其實明明可以第一年給願意改造的居民改造,不願意改得居民還按照原來的方式供暖,讓不改造的居民看到改造的好處。這樣就不會造成居民的誤解,讓好事辦好,讓社會更加和諧,因為這畢竟是在人民的家裡施工,關系著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謝謝您
尊敬的翟怡: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7月29日
尊敬的翟怡: 您好,我委立即責成市供熱辦進行處理,現答復如下:
供熱辦責成所屬丁字沽供熱站有關負責人進行調查了解,經核查:由於該小區管網老化,需要對室內管道進行整體改造。根據《天津市市供熱用熱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供熱單位進行供熱設施改造時,用熱戶應當予以配合”。銀杏公寓4號樓2門共有24戶用熱居民,除您用熱戶外其它23戶用熱居民同意改造,為廣大群眾辦實事的前提下,供熱站和工程負責人多次與您溝通。目前,該項目還處於停滯階段。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