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以前,我曾經諮詢南小區房產證的問題。得到的答復只能用敷衍了事來形容。最近又有居民詢問這一問題,而且人家的孩子上學非常著急,政府的答復居然是由開發商辦理。你們縣政府既然什麼也不管,那麼當初拆遷的時候為什麼那麼積極?可能我的說法有點偏激,但是你們也聽聽:是不是利益到手了,就沒你們事情了?現在兩個問你你們必須答復:房產證和煤氣,給個解決的期限!用不用把這些問題直接反映給市長和市委書記啊?
網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