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如果連續24小時停止供暖,供熱部門應該返還采暖戶當天的采暖費。但是這個24小時怎麼算呢?不能只是供熱單位一方說了算吧?至少要查查當天的用戶報修電話記錄,或者鍋爐房的維修記錄、維修加班記錄吧。去年,紅橋中嘉花園片的采暖都由本溪路的大鍋爐房負責了。但是,該鍋爐房設備是新建的,鍋爐經常有運行故障,我們好多次家裡冰冷、電話報修,這個他們應該都有記錄。可是,今年交下一年采暖費時卻沒有返還去年的故障停暖費用。這麼一大片采暖即使鍋爐修好了運行到我們各家也至少要循環3-5小時纔能熱了,這樣我們連續多長時間挨凍都不算數實在不應該!希望:1.減少故障或者低負荷運行狀態;2.正確及時的返還采暖戶的停暖費用。謝謝!
尊敬的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7月29日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