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第一批大學生公益崗,由於合同到期,本人已自己找到新的工作了,但是聽其他公益崗的同事說,對於已經找到工作的人員,原用人單位會給現用人單位三個月的工資補助和三個月的保險,請問是真的嗎?要是有的話會以什麼方式實施這些政策?因為現在不能接觸這塊,所以麻煩相關領導,解釋一下。謝謝
尊敬的鑫鑫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了解我區人社局,公益崗大學生到2011年6月兩年工作期滿,按照規定協議到期將不再續簽。為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新政策,給公益崗大學生延長一個月的工資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目的就是為了鼓勵大學生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現2011年7月份的工資補貼我區人社局已經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