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今年准備報停供熱,所以纔關心此事。到供熱站纔知道今年報停需繳費。我不明白,供熱站的人也說不清。我在網上纔查到市建交委和發改委出臺了《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的相關報道。但此文件在我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沒有檢索到,看不到原文。也不知這20%的收費依據是什麼?我不明白的是,在我買房時房款中的一部分應該有暖氣管道入戶的安裝費用,每年如果我享受了供暖服務是應該繳納費用,但如果我沒有享受到服務並提前告知不打算享受服務,我為什麼還要繳納費用。而且20%是如何測算的。該文件關系百姓民生,為什麼不主動公開?在政策制定實施前是否征求了民意?
此外,『熱能損耗補償費』何解?現在樓房是每戶都有截門,只要關上我這戶就沒有熱水流動,何來損耗?今年或者明年小區馬上要實行計量供熱了,請問如何我將戶內的全部截門都關上,是否也需要交此費用呢?或是采暖費為0?
先說這些吧,希望有關部門領導能認真研究,做好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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