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是2008年9月在保險公司工作,2009年9月解除了勞動合同,公司給了我一張(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公基金卡屬於南開管理中心,裡面就有一年的公基金錢,現在的單位沒有公基金,我何時能把錢取出來,如何辦理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您是本市戶口職工待2011年9月後可以參照集中封存滿兩年進行銷戶提取。要件:1.職工身份證件: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及兩份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3.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但未及時轉入集中封存戶的,還應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一份復印件。(屬於人纔機構代理或勞務派遣人員的職工,可以人纔代理機構或派遣單位出具的人事代理有關證明和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一並作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以下同)。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