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0年,單位從來也沒有發過夏季高溫補貼和冬季采暖費。我想諮詢一下,這兩項費用是單位必須給的嗎??參照的法律法規是什麼。這些年每年的數額具體是多少。我怎麼纔能找單位要來這個錢呢。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補貼待遇。防暑降溫費共發放4個月。從1999年開始介紹標准 1999.6.1每人每月25元。 2003.6.1起調整為每人每月45元。2008年1.1起調整為每人每月67元。2009年1.1起調整為每人每月78元。2010年1.1起調整為每人每月83.8元。2011年1.1起調整為每人每月93.8元。冬季取暖補貼 1996至2003年 135元。2004至2007年235元。2008年至今335元。 具體依據的文件很多,不便在此一一列舉。單位如果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職工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投訴。受理電話12333.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