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首例“醉駕入刑”案的當事司機陳某7月2日刑滿獲釋,走出看守所的陳某坦言60天鐵窗生涯使其時刻都感受自由可貴,希望所有司機都能以其爲戒。
今年5月1日,在醉酒駕車被定爲“危險駕駛罪”入《刑法》追究刑事責任實施的第一天,在廣西柳州市工作的河南籍司機陳某因醉酒駕車,被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南大隊查獲,被依法刑事拘留。5月10日,柳南區法院一審判處陳某拘役2個月,罰金2000元。陳某沒有上訴。
據陳某介紹,在被關在柳州市第二看守所的第一天,他緊張得一夜未眠,精神處於崩潰狀態。看守所管教警官在瞭解到陳某的情況後,通過與陳某談心,終於使其情緒逐漸平復。在看守所裏,最難的就是打發時間。陳某說,在監舍裏除了每天看電視、和同伴打牌聊天外,大家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盯着牆上的時鐘計算時間。
陳某的父母妻兒都在河南老家,他平時每天都會打個電話向家人問候。酒駕出事後,爲免除家人的擔心,他以“出差,不方便打電話”爲由進行隱瞞。
按照法律規定,陳某在被判處拘役的同時,已經被交警部門吊銷駕照,並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7月2日上午,走出柳州市第二看守的陳某憔悴的臉上略顯輕鬆,他說:“我也只是坐了兩個月的牢,而兩個月就像兩年那麼久。希望其他司機能夠吸取我的教訓,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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