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建築面積是81.10平米,而房產局測繪報告中記載的建築面積是80.50平米。我的購房款、契稅、專項維修資金、取暖費、物業費等等都是購房時按照81.10平米支付的。目前開發商已辦好大房產證,但尚未取得分戶房產證。煩勞您,請問按照天津市規定:
1、我能否先辦自家的房產證,還是先需要更換上述全部票據,把有關費用按測繪面積結清後在辦證?流程順序
2、辦理各種手續的詳細流程,最好是天津市的現行規定?
3、我該如何要回多繳納的上述費用?
4、我是全款購房,能否自己去辦相關手續,自己辦房產證是否允許,是否需要開發商的配合!!
請各位專家百忙之中予以回覆,本人着急辦房產證,謝謝!!
尊敬的網友:
首先恭喜您喜添新居!關於建築面積誤差的問題,一般在您的購房合同中(或者附件中)應該都有相應的約定,多數都約定了可允許的誤差範圍。同時根據法律規定(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誤差應該在3%以內。
關於辦理房產證的手續問題,請直接諮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
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 楊仲篪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