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有關負責人:
我是塘沽碧海鴻庭小區居民,長期以來『聯華停車』佔用碧海鴻庭小區外圍的小區附屬道路開辦停車場,收取小區居民停車費。請問,小區外圍道路屬於小區附屬設施,在購買房屋時已經計算入業主的公攤面積,屬於小區業主共同所有,憑什麼聯華停車在此收取小區業主的停車費,如果開發利用小區附屬道路進行停車收費也應該由小區物業組織進行,並有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同意,並公布停車費使用明細。『聯華停車』如此行為是否合法在此進行停車收費業務是否經過有關部門備案審查,是否存在與物業之間的委托停車管理關系,如果有委托管理關系是否向業主公布並說明費用使用明細?請有關部門查明,給業主們一個說法。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7-8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交警塘沽支隊調查了解,您反映的區域道路兩側人行道上由聯華公司臨時佔用公共道路設立了停車場,解決了附近居民停車難的問題。該停車場所佔用的是公共道路,並非業主購買房屋時計算的公攤面積。由於您沒有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相關工作人員無法與您取得聯系,如果您有疑議,可以與交警塘沽支隊取得聯系。
感謝您的關注。
201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