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公安局的同志您好:
我是2010年11月份提交的人纔引進材料,2011年3月份的時候由市局返回來一次補充材料,並於2011年3月末將補充材料補齊。
2011年6月28日收到派出所同志的通知,我的材料又被退了回來。
首先,我的原始學歷是全日制本科,本人在天津市名下有房產,並在天津市繳納保險滿一年以上。我所提供的材料也都是齊全的,被返回的原因是這樣的:我的現工作單位同天津市的派遣勞公司合作,我們公司的員工都是同天津市的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現工作單位的。被退回來的原因說我是同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政策。我非常不理解這一點,人纔引進的政策裡面沒有這一條規定啊,而且派遣公司也是天津市正式注冊的正規公司啊,我們公司所有的員工都是同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並且繳納社會保險的。難道說派遣公司不是正規的企業麼?我還得為了符合要求從現單位辭職再找一家不走勞動派遣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而且,我也提供了我們公司同派遣公司的合作協議,並且提供了派遣公司和我們公司的筆錄記錄及企業營業執照的復印件。能提供的材料我都提供了,都我不知道現在到底需要怎麼做,還需要等多長時間,我的朋友辦理的人纔引進戶口早都落下來了,我的問題需要怎麼解決,希望盡快回復。現在真的急需解決戶口問題,希望能快快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