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津辰(掛)G2010-033" "津辰(掛)G2010-034"這兩份文件,纔知道,劉快莊的土地一塊一塊地在2011-01-28日被賣掉了,賣地人依20.87萬元/畝收取的價款,可劉快莊的老百姓卻是以每畝3.12萬元得到的補償,其間的差價17.75萬元是誰拿走了?這買地賣地的交易是在什麼地方成交的?賣地的人是誰?能給我們一個透明的答復嗎?
千萬別用等待二次答復這樣的外交辭令蒙混老百姓了!謝謝!
尊敬的吳炳文網友:
您好,來來信已收悉。您提出的問題,我們已予以簡要的答復,如有進一步諮詢,請您與當地鎮政府進行聯系,相關工作人員將給予您妥善的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