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
之前在此反映過一個問題:我所購買的和平區的一套房屋的房主曾經所有的一套津塘公路101號1號樓3門-205-206的房屋在7、8年前已經拆遷,但是拆遷單位沒有到房管局辦理注銷。以致我沒法按照房主一套房的政策簽字過戶我要買的房子。上次6月20日反映完後,6月21日貴網同志回復我:『經了解,辦理注銷手續所需資料已准備完畢,目前負責拆遷部門正向區建委領導匯報情況,領導批准後,材料移交房管局進行辦理』。這期間我們一直聯系河東建委負責此事的同志,但是這位同志不接電話,6月24日我到河東建委找到負責呈報該事的同志,問事情的進展,這位張姓同志說他只是呈報,進程不祥,不知什麼時候建委領導能批下來。今天6月28日,我們還在給這位同志打電話,這位同志不接電話。從21日呈報建委領導批復到今天,已經一周,僅建委一個部門內部呈報就還沒有批復,效率之低,令人發指!建委領導批復之後還要移交房管局辦理注銷,時間之長度都是未知數。我們等著房子住,我想知道明確的時間!在此請各位領導幫忙,提高效率纔是真正的惠民!感謝、感謝!
尊敬的馬女士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建委調查處理。區建委已將資料全部移交房管局,目前房管局也對房屋辦理完畢注銷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