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2009年5月按照區政府拆遷公告的要求,積極搬家尋找臨時安家之地,盼望兩年以後能搬入新居。但2011年3月,拆遷辦通知讓我們繼續領取19個月的租房補貼。請問區領導:我們何時纔能還遷?希望不要再讓老百姓希望變成失望!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6月3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據了解,該小區還遷入住時間,定為2013年4月30日之前。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