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位於中山門勝利巷,在2007年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行強行拆遷,還有和我情況類似的很多人,多年來我一直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無人給予答復。至今只給我一個破舊不堪位於郊區的小平房給我居住,現在我住的這個地方環境髒亂差,根本無法生活,希望政府能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答復,畢竟強拆民房是違反國家法律的,否則還何談和諧社會呢?謝謝!
尊敬的陳振東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調查處理。目前,此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中,待處理完畢後我們將立即將相關情況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1年6月2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調查處理。經區綜合執法局調查,該房屋為2007年行政強拆,後將拆遷戶安置到雪蓮路周轉房。下一步區綜合執法局將積極聯系被拆遷人,與其繼續商談房屋拆遷遺留問題。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