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2003年本科畢業的,後來就去了開發區的一家私立學校,工作了一年後,纔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我也不知道,在勞動局有沒有備案)。05年2月離開,從2004年10月到2005年2月公司給上的養老保險,那時離開的時候,只填了一個離職單,就沒有其他的了,後來就一直輾轉,做的都是些兼職的工作,我想自己繳保險,但是需在檔案所在地。於是我就開始找檔案,後來纔發現檔案已從學校提出來,一直就在系裡並沒有寄出,我的一個留校的同學給我保存著!後來我要回了檔案,但是一直就在自己的手裡。08年的時候我考上了母校的研究生,我把檔案就直接交給了系裡。今年我畢業了,因為我有自己的生意,想以後自己繳保險。工作人員讓我去檔案所在地(學校)辦理一個失業證,然後提檔。但是我上過一段時間的保險,需把05年後的保險繳上,工作人員說,我必須要有養老保險手冊和舊的失業證。我根本就沒有辦理過任何的失業證,離開了就那麼離開了,而且原單位也沒有做就業登記!那個學校早在06年的時候就已經不在了,養老保險手冊我辦理了,可是舊的失業證,我怎麼辦呢?工作人員建議我回學校補辦一張,以我的情況,學校可以辦理嗎?
我原來是在開發區上的保險,現在我想轉到塘沽來上!關鍵是舊失業證與檔案的問題,如果我想自己上保險的話,那麼我就需要提檔到塘沽的人纔市場,需要用學校開具的失業證,但是我還得補上05年後的保險,就需要一個舊的失業證了,舊失業證也是在檔案所在地開,我離開單位的時候,檔案還是在學校的系裡的!我不知道,2005年2月後的舊失業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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