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河西區瑞江花園的一普通住戶,小區中間有一條小路,最近改名叫大任莊北路了。近一段時間,有一家自稱聯華的公司佔用雙側人行道,在地上劃了一些標記,用繩子欄上後,建起了停車場,收取停車費。引起廣大業主極大不滿。
請問:
1,土地是廣大業主的,他們憑什麼來劃地收錢?
2,佔用人行道改為停車場允許嗎?行人的安全怎麼保障?
3,這樣窄的道路允許建停車場嗎?
4,經過什麼單位批准。
5,他們的收費經過物價部門審批嗎?在地上畫個圈就可以收錢嗎?
以我們所知:《天津市停車場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寬度不足15米或單向通行的城市車行道路,不得雙側施劃道路停車泊位。
下列區域或者路段不得施劃道路停車泊位:
(三)中小學、幼兒園出入口兩側50米范圍內,其他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小區出入口兩側5米內,居民住宅窗外5米內(梅苑那個學校邊上肯定不符合這點,有的住戶的房子距車位也就3m)
(七)雙向通行寬度不足9米或者單向通行寬度不足8米的城市車行道路;(咱們這個可能差不多9m)
第十八條 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並在所在地稅務部門申請領取停車場專用發票後,方可進行經營。
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們佔用雙側人行道來當做停車位,行人只能在機動車道行走,這個我認為是100%不符合國家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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