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都是外地農村來塘沽工作的大學生,09年6月結婚,戶口都已轉為塘沽戶口。09年8月公積金貸款買了一套36平米的小房子,因為現在要生孩子,還需要家裡來人照顧,因此想改善一下住房條件,小房子於10年10月出售,夫妻雙方名下無房,想換一套大一點的房子,請問算不算改善性住房?
盼回復!!
王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6月1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目前,新區商品住房銷售政策嚴格按照限購令執行。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