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於2009年2月在黃河道上的『魅力東海』酒店訂了當年9月份的一場婚宴,10桌,交了1000元押金。隔幾月再去酒店時,發現門上貼了張黃色紙條,告知已關門停業。與我們一起受害的還有另外幾對新人,都是當年要結婚在這裡辦婚宴的。此事當時也上過都市報道,我們也曾給酒店經理打過電話,但僅通了一次後再打便是關機的狀態。此事給我們婚禮的籌備來了個措手不及,為整個進程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投訴無門,押金也要不回來了,給每對新人帶來的損失都不小。
去年我就此事諮詢過南開區,但他們反映這事區政府管不了。今天我在網上看到一個網友投訴友鵬海鮮婚宴的問題,所以向貴局求助了,希望為我們討回一個公道,謝謝!
已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