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今天因送孩子參加高考臨時在西安道邊停車,回來時發現被貼條.當時找到現場值班交警解釋,但被告之需到交通隊接受處罰.
但從新聞獲悉各級政府十分關心高考生,對高考期間,因接送高考生出現一般交通違規,僅以批評教育為主.
我希望交管局各位領導能考慮這一特殊情況,免去經濟處罰,我誠懇接受批評教育.
希望能盡快得到回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13日
尊敬的郭志強: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對群眾違法停車行為處罰是對維護考點門前交通秩序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確保高考期間考生能按時進入考場考試。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