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本人於2011.06.05下午16:35左右在大港區世紀大道世紀廣場處見一輛從市裡向油田方向的652過去了,於是等著乘坐下一輛652去油田。在16.48分乘坐上了下一輛652。我左肩挎著包右手四指拎著東西,大拇指放褲兜裡卡著放在右褲兜裡的手機。我們從後門上的車,我同伴買完票,我見雖然站著很多人但緊挨著後門的雙人座靠過道的座位是空著的,雖然覺得奇怪,但也沒想明白為什麼,於是准備去坐下。當我雙腳踏進座位空隙半坐下之時,突然有一中年男子擠在我後面坐在那個座位上。擠得我生疼。那男人說:這是我的座。當時非常氣憤怎麼有如此素質的人。但不想爭執,只好站回門口位置。我同伴告訴我後面還有一個空位,我看了一眼也是過道位置。當時我立馬反應過來是圈套。於是低頭去看褲兜裡的手機,不見了,於是立馬大聲告訴司機不要開門,我手機被偷了。正在這時,靠近車子中間位置有一男子說:是不是掉地上了。我不理,我邊盯著跟我搶座那男子,邊讓同伴撥打我的手機號碼。那男子腿上有報紙和衣服,他當時就神色不對了,緊張的說,號碼多少,我幫你撥。我的手機鈴聲小,被捂著的時候根本聽不到。正在這時,後面坐在空座旁邊靠窗那名男子,說要下車,他的左上臂有紋身。與我爭搶座位這名男子左腿跨到過道上幾乎沾滿過道,只留有一人側身通過的寬度(這個動作是起立逃跑的預備動作)。當後面那名男子從我與那名搶座位男中間()走到車門司機竟然把後門打開了,那男人下車前說我有事你不能不讓下車吧。搶座位男人也在這時起立下車我和同伴攔著不讓走,他說你沒權利搜身,我說:我沒說要搜身呀,他急了輪起胳膊打到我朋友。我們被他們包圍著無奈放他們走了。緊接著我倆坐下,我們後排乘客告訴我是被他們偷得。我們在他們下車一分鍾內下車去追也沒追到。
652小偷猖獗,團伙至少八十人,各論壇、網站均有市民反映。但未見起效。我想請求咱交通港口局局長真正的,好好的,整頓治理一下。並且做一些宣傳教育,假如遇到類似情況該怎麼辦?如果當時我繼續糾纏小偷,可能就不是單純丟手機這麼簡單了,到時候可能就要付出血更甚是生命的代價了。
事後我有報警,但是警察說司機放人,乘務員不提醒屬於民事糾紛案,需要找律師,他們只能備案記錄,沒有別的方法。您看這是人民警察的不作為呀。如果有便衣真正不事先暗地通知小偷團伙的情況下在車上蹲堵抓捕一段時間,小偷就不會如此猖獗了。
另外我今天去營業廳辦卡,我旁邊一人也是辦卡也在652上被偷手機。可想而知其龐大的團伙的作案頻率有多高。
請交通港口局引起重視加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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