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津政發[2001]59號中附件三《天津市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職工現住房認定暫行辦法》中;
第四條無房職工的認定。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未承租或購買公有住房,且未購買含有國家、單位補貼資助購建的,視為無房。
以市場價格購買或以市場租金承租、且購房資金或租金全部由個人負擔的住房,視為無房。
我在2000年從單位購買的單位房屋價格是按照1942元/平米購得。1942元/平米這種價格是2000年房屋市場平均價格,並由我個人全額付款,按照附件三符合無房認定的條件。
天津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於2001年8月10日發行進行[2001]59號文件,但現在這個機構已經不存在,所以請求貴局協助諮詢和確認,更好的落實政府房屋貨幣分配的實施。
辛玉榮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