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公安武清分局
2011年6月2日
尊敬的袁忠禮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可以辦理,按照投靠配偶本地非農業政策,需要滿足『結婚十年,雙方滿35周歲』,需提供如下材料:
1、雙方書面申請,
2、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子女)
3、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來津人在津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暫住登記表)
6、來津人戶籍證明(原籍公安機關)
7、來津人無前科劣跡證明(原籍公安機關)
8、來津人在原籍無工作證明(原籍勞動部門)
9、雙方村(居)委會證明(同意接收、同意遷出)
具體情況您可以諮詢公安武清分局戶政科(電話:8210507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武清分局
2011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