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公安局
2011年6月2日
尊敬的夏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夫妻投靠分為兩種情況:
一、農業(或非農業)投靠本市農業:所需材料包括—雙方書面申請、戶口簿(包括子女)、身份證、結婚證、村(居)委會證明信,來津人原籍戶籍證明、原籍無前科證明、在津暫住證。來津人為非農業的還需提供原籍勞動部門出具的在原籍無工作證明。
二、農業(或非農業)投靠本市非農業:需滿足結婚滿十年(以結婚證日期為准),雙方滿35周歲。所需材料同上
暫住證在申報戶口前辦理即可。
注:非農業投靠本市非農業戶口,戶口性質不變;非農業投靠本市農業戶口,戶口性質變為農業(結婚滿十年同時雙方滿35周歲,戶口性質不變仍未非農業)。
具體情況您可以諮詢公安武清分局戶政科(電話:8210507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武清分局
2011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