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0年天津商業大學的畢業生,當時國家為幫助大學生就業推出一系列免費培訓的政策,我和我的一些同學於2010年12月份左右在天津朝陽教育培訓機構報名了營養師三級的培訓並參加了考試,當時簽訂協議書每人交200元壓金,證書考下來後退還。我們把證書考下來後,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但壓金卻一直不退給我們,說什麼國家補貼沒給他們培訓機構!此事涉及學生至少100人,尋求有關部門領導的幫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盡快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府培訓給補貼與簽訂協議書每人交200元壓金沒有必然聯系。培訓機構不能以押金抵政府補貼。培訓機構收費(押金)問題,不屬我局管轄范圍,請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