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所新購置房產的小區內,出現大批外來打工人口集體群租商品房的情況。我所在小區是新建小區,由於出現部分業主囤房待高價出售現象,有的業主便將房屋出租給酒店、飯店、建築等外來打工者。這些群租團體,一間商品房少則10幾人,多則幾十人,集中居住在小區內,而且他們流動性很大,吵鬧混亂,給其他業主的生活起居帶來很大不便,更重要的是對天津生活居住的安全帶來很嚴重的潛在問題。為了保證天津居住環境的質量,懇請市有關領導出臺治理辦法,除規定人均最小出租面積外,還需限制這種以非家庭或個人為單位,類似宿捨性質的集體外來人口的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還我市一個安全、乾淨、健康的生活環境。萬分感謝!
張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