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您好。
我們於2008年5月購買了位於津濱大道南側,名為『六維極景』的房子。按照合同應該於09年6月30日份左右交房的,可是我們是2009年年12月份纔拿到的鑰匙。
之後與開發商(正北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關於賠償金』支付的協議。協議稱,每月退還賠償金的10%,分10個月付清。結果,該開發商只支付了4個月的賠償金後就停止支付了。
另外,直至現在還沒有拿到房產證。
最嚴重的是,現在已經無法聯系到該開發商了。我們應該如何應對這樣棘手的問題。還請相關部門給予回答或幫助。
非常感謝!
李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經核實,該項目由天津正北投資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坐落於河東區津濱大道中段南側。截至目前,開發單位未申請該項目房地產初始登記。
此復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