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員:
我再武清購置了房產,計劃在申請藍印戶口。目前所需的材料中要求必須有出生證明。可是我們有准生證且准生證第三聯有生育情況、並蓋有醫院的 診斷證明公章,還有醫生填寫了何時生育孩子的情況等。唯獨沒有出生醫學證明。當時我們孩子出生時的確沒有給我們出生證。我們給孩子上戶口戶籍也沒有說要這個證件。但我們只有一個孩子,在當地上戶口時在准生證第三頁蓋有(戶口已上)的字樣條形印章。目前,我們具備獨生子女證、戶口本、准生證,唯獨缺少出生證明。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另外,已經具備獨生子女證明,是不是已經證明遵守了國家有關計生政策,不提供出生證明是否可以。
急盼答復、 多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9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