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1月出了工傷(勞動局已認定)在停工留薪期內單位只發我基本工資和勤到獎,誤餐費不給了。單位說你在停工留薪期內不給誤餐費。我記得國家規定員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請問單位應該發我誤餐費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單位發放的誤餐費屬於福利待遇,就應當繼續支付。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