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好!
我2009年購買了外環外一處商品房。具體位置在北辰區小淀鎮,小區名字是景瑞陽光尚城。2010年12月交的房,收房時必須交全一年的物業費,暖氣費。
該小區地處外環外,但是物業費是1.65/m2(高層),而且裝修的時候又收取了500元的垃圾清運費。本來已經是很高的物業費了卻還要收取垃圾清運費,這樣的規定太不合理了,但是要是不交我們就沒法裝修。現在房價這麼高,選擇外環就是為了便宜,而買了房貸了款本來壓力就很大,卻每年還得交將近2000元的物業費。而且我們第一年的暖氣費也是必須交的,而很多小區第一年都不收取暖氣費和物業費的。
請相關部門調查一下,幫我們定一個合理、可接受的價位,讓我們能輕松一點生活!謝謝各位領導!
王琳霞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4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