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崔立川網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縣教育局調查了解五百戶鎮青池小學2名受資助學生資助款項有關問題,現回復如下: 2006年4月經天津市《都市快報》記者張青聯系,依據崔燕林先生遺願,將治病剩下的15000元錢,捐助給青池小學池林(一年級)和王春華(二年級),每人7500元作為小學和初中期間上學費用。捐助的錢款按池林和王春華兩名學生的姓名各立一個賬戶,存入其帳戶中。經學校與家長口頭協議,存折由學校代為保管,作到專款專用。所需交納的費用,由學校從其存折中支出交納。每筆開支款項均由家長簽字,剩餘款項待學生小學畢業後轉入所昇入的中學代為保管使用。王春華去年已昇入初中,存折已交到其家長手中,池林現在五年級,已花費2472.45元,剩餘5027.55元。今年該生暑假昇入初中的學校,餘下的全部款項,隨學生轉到初中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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