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您好,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喪假假期的相關規定,從網上了解到相關法律規定,喪假只允許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病故准予請三天假,不知道爺爺是否屬於直系親屬?但是直系親屬的定義貌似在《婚姻法》也有規定,直系親屬分為直系血親,以及直系姻親,都屬於直系親屬范圍。不知道如果遇到爺爺病故是否可以向用工單位請假?是否符合喪假規定?如不符合是否與婚姻法相關定義有衝突?並不符合人情?畢竟在中國傳統觀念裡,爺爺以及太爺都屬於直系。請相關領導予以解答,能否說明相關勞動文件的規定以及出處?謝謝領導,如有打擾請海涵。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總薪字【1980】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集體情況,有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祖父死亡,不在享受喪葬假的范圍。我們會將您的建議轉往業務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