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及部門:
相信我的問題在各涉農區縣都有發生,簡單情況如下:北閘口鎮正營村千畝土地被鎮政府與村委會私下簽訂協議作為工業用地出售(出租),為披上合法的外衣,村委會以發放佔地款為名,要求村民上繳土地證纔能領取補償款,而且是一次性補貼。絕大多數村民上繳了土地證方便了鎮政府的下一步佔地目的。我想請問國土部門一下兩個問題,請直接回答:一是土地使用權證鎮政府或村委會是否有權收回或者代為保管?村民是否有權要回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證?如果要不回來,國土部門是不是置若罔聞?
劉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