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有關領導:
您好!我家02年在南開區興華公寓買的房子,兒子04年出生,戶口一直在興華公寓。去年由於離婚要支付男方有關款項,把興華公寓的房子賣了,至今沒有能力購買。經過諮詢,我們戶口屬於五馬路小學片內,但是新生報名需要出示戶口所在的房本。我和孩子現在一直寄宿在親戚家裡,請問相關領導,我們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解決,眼看報名的時間就要到了,經過朋友建議來到這裡求助,誠懇的盼望您的答復!
感謝領導們在白忙之中關注此事,誠摯感謝!
您好!留言收悉。南開區教育局現就您的問題進行回復:根據市教委文件規定,本市適齡兒童依據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證件、兒童預防接種證,在所屬學區片內小學報名入學。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必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根據招生實際情況統一調配到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入學。建議您到臨近招生時再做諮詢,或撥打教育局小教科電話27459972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1年4月22日